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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不配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8-11-23 16:34:45 所属栏目:编程 来源:虎嗅网
导读:副标题#e# 原标题: 人间不配互联网 10年前,谷歌(Google)退出中国;10年后,谷歌打算退出欧洲。 谷歌退出欧盟的原因,和退出中国不大一样。如今的欧盟,已不再是互联网乐土。毋宁说,随着全球孤立思潮的兴起,“网络开放”这事儿越来越虚无缥缈,各国政

事实上已经有了。 沃尔玛和运营商T-Mobile合作推出的Walmart Family Mobile套餐,每月49.99美元,不限流量(视频限制画质),可以加24.88美元增加一位家庭用户——作为对比,T-Mobile通常的不限流套餐,2人价高达每月120美元。需要注意的是,该服务只可通过沃尔玛渠道购买。

T-Mobile那个看上去贵贵的套餐也并不是“傻子才用”,该套餐附赠Netflix会员,对于Netflix的意义不言而喻。而T-Mobile与Netflix的合作不是最绝的,AT&T推出的80美元免流量卡,可以1080P流量看视频,可以分享15GB流量的热点,可以从HBO、Pandora、Amazon Music等7个流媒体服务中选一个赠送。

另一家运营商Sprint的服务则可以赠送亚马逊Prime会员、Lookout会员、hulu会员、Tidal会员,还送Uber代金券。这就不止拉上了本地内容服务,还将本地生活服务也囊括其中(Uber和Sprint背后都有软银投资,一家人)。作为对比,Verizon的服务则是送网盘和Apple Music,虽然不够豪华,但我们乐见的苹果终于出现了。

至于我国,比欧盟和美帝都更加先知先觉。2016年11月,人大常委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并于2017年6月实行。具体内容不详述,举个例子:Steam务必要开设中国分公司是有法可依的。

至于更伟大的先知先觉,则是Great Wall。

网络有利,技术无罪?

在制度与技术的博弈中,政府永远慢互联网企业半拍。法律跟不上技术进步,市场就没那么“规范”;这种不规范的环境通常被认为需要改进,但某些时候也利于新生事物“野蛮生长”。

当互联网公司加上“跨国”属性,野蛮生长几属必然。一旦在与政府或用户的博弈中占据信息高地,互联网公司的身段便迅速灵活起来。事实上直到今天,就算有GDPR、CLOUD法案、网络安全法等一系列限制,由于各国不同的监管环境创造了充足的腾挪空间,跨国巨头们到底跟各国分别玩了多少猫腻,仍然连美国这个最强大的国家机器都难以探查。

但是,各地政府在吃了不少闷亏后,逐渐认清了互联网公司的本质:互联网公司的生产资料是其消费者,也就是各国用户。表面上是绿色经济,实际上同样消耗有限的“资源”——用户的注意力和时间。如果每个美国人都看抖音,美国本土的短视频应用就难以生长,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但互联网的经营方式使该层逻辑相对隐蔽。

一切针对跨国网企的限制措施,表面上出于隐私、安全,实则透露出政府对互联网激增的警惕和排斥,哪怕这种拒绝来得很晚、表现很迟钝。欧盟反应最为激烈,几乎想通过反垄断和GDPR将一切跨国网企拒之门外,背景则是在全球互联网格局中,欧盟自己的互联网生意最疲软、最不具竞争力。

更糟糕的是,这种国家层面的拒绝有其根源,也就是民意。

欧盟居民一向重视隐私,Google因此没少受罪。而在脱欧的英国,一位孕妇通过Facebook向亲友分享自己流产的噩耗,从那之后Facebook便一直向其推广婴幼儿产品(脸书这大数据不行啊),此事已引起广泛讨论,令脸书倍感压力。

美国人民也不遑多让。自从Facebook上的政治广告被怀疑是外国(俄罗斯)机构投放,美国左翼媒体如《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等就从未停止对脸书的怀疑和调查。

在过去的20年里,开放、共享的互联网给消费者带来了无数便利。如今,不知是互联网公司有那么一点点“越界”,还是用户越来越难以伺候,大量消费者开始思考互联网存在的利弊:出卖隐私换取方便,是好是坏?互联网是否天然正义?技术真的无罪吗?

(编辑:网站开发网_安阳站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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