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副总裁李明远辞职 因私下巨额经济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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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公司员工孙某证实:首先,孙某对联盟会员可能兑换的礼品在公司指定的京东、亚马逊、当当三个平台进行比价筛选(以采购自营商品为主),每个商品会形成一个对应的编号(编号对应固定的商家和商品),再将匹配后的订单发给林某审批,林某有权对其已经选好的编号进行更改。 孙某说:林某利用自己这个审批权限将商家改为天宇公司,后将订单反馈给其执行,后续由其发给当当下单配送。因为筛选后的发给林某审批的订单中只显示商品编号、数量、配送信息等,并不显示单品金额和总体金额,故林某在审批时直接将商品编号更改为天宇公司的编号,也不会直接看出价格上提高了,所以林某长期在审批环节换一个价格高的商家也无法被看出。 从苹果专卖店进货 然后高价卖给百度 据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调取的证据显示:从2013年12月份开始,百度公司有采购礼品的需求,林某就通过辛某帮其注册的网店购买,购买的礼品主要是苹果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 据林某供述:一般来说,其都是按照苹果专卖店产品的市场零售价从西单大悦城的苹果电子产品专卖店购买,再以百度公司的名义以高于市场价格20%左右的价格从天宇数码店购买需要的苹果产品,然后向百度公司报账。如果大悦城苹果店偶尔缺货,其也会从路边的苹果产品销售店购买。 非法获利总额认定 引发双方激烈辩论 检察机关证实:2014年8月5日、6日,林某及天宇公司向被害单位百度公司退赔人民币1531578元,并取得了被害单位谅解。2014年8月15日,林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庭上,林某辩称:其以百度名义从网店采购价格超出市场价20%,但其实际盈利达不到20%,扣除手续费、税钱、运费,贵重物品还有保价,实际盈利也就是10%左右,而且当当也会收取其公司的费用。其公司账上有个人消费票据,平时吃饭、出差等,然后拿票贴账。 犯职务侵占罪 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2016年6月1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法院合议庭认为,百度公司内审部审计主管李某在证言中明确提到百度公司从天宇数码店采购产品价格高于市场价的部分大概有200万元左右,该数字与百度公司随后出具的采购清单及差价分析相吻合,而与被告人的盈利估算存在差距。 百度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据在客观真实的前提下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使用,同时,百度公司并不是本案唯一的证据来源;审计咨询报告程序合法、列项清楚、客观有据且计算准确,报告出具方北京中京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的资质,客观真实反映了林某向百度销售电子产品的收入及支出的相关情况。因此,在现有证据的情况下,合议庭认为根据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认定本案犯罪数额为人民币2156759.88元是客观公正的。 鉴于林某犯罪以后能够自动到案,并能如实供述自己主要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且已退赔被害单位部分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单位的谅解,本院依法对其减轻处罚,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一审判决后,林某表示不再上诉。文/记者 杨国华 (编辑:网站开发网_安阳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