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群像变迁:一个藏在现实世界里的复仇者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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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华盛顿邮报的透露,其实这个所谓的「外界」,其实就是美国几位职业黑客,他们将研究出来的漏洞信息,以高价卖给 FBI,FBI 依靠这些漏洞信息,研制了一个硬件设备,在并未激发苹果内部保护机制的条件下,成功破解出了恐怖分子法鲁克的四位 Pin 码。 到底是国家安全重要,还是个人隐私重要,这是科技界持续发酵的辩题之一,而黑客本身的行动与选择也在揭示答案…… 来自外部的法律约束力形同虚设不管这些拥有神乎其技的黑客是来自「神盾局」,还是来自「九头蛇」,他们都有着一个共同的诉求:义无反顾,毫无保留地支持着开源软件。这类软件的源代码是公开出来,任何人都可以学习、复制、编辑、和派发。有了开源软件,黑客们就可以从其他黑客那里学习到经验技术,让自己手底下出来的软件,或者说「作品」更加优秀。程序有可能小到一个简单的应用,也可能是复杂的操作系统,比如 Linux。 现在,你是否可以想象黑客们都是以怎样旺盛的求知欲和好奇心,每天以海绵吸水一样的吸取着最新的科技知识。而相比之下,法律的更新就显得迟缓好多。 鉴于黑客在数字世界拥有非同寻常的能力,政府光是想一想就头大的要命。所以,很多国家政府是不会花时间心思来区分你到底是作为黑客出于好奇心来探索的,还是作为间谍蓄意搞破坏的。 在美国,有几部法律都明确禁止了黑客的行为。就比如说 18 U.S.C. § 1029(《美国法典》第18篇/卷 第 1029条),它主要把关注点放在黑客所使用的代码和设备上,如果有人抱着诈骗的目的,制作、派发、使用了这些代码和设备,那么就是法律所制裁的对象。但是在这里你是否持有这种目的本身就不好界定,一个黑客可以辩解说:我只是拿这样的设备来研究安全系统是如何工作的啊! 但另外一部重要法律 18 U.S.C. § 1030 (《美国法典》第18篇/卷 第 1029条)就限制的更加明确了,任何未经授权进入到政府电脑中的行为,视为违法。惩罚的措施有可能巨额的罚款,也有可能是蹲大牢。如果你的罪行较轻,那么你顶多判处 6 个月的保释期,而如果行为严重,将判处 20 年的有期徒刑。 美国之外的国家,在黑客相关法律上的解释就模糊不清了很多。就比如说德国,它明令禁止拥有「黑客工具」。那么啥是黑客工具呢?这未免范畴给的有点儿太大了吧?有一些人指出,在这样的法律框架下,一些公司如果聘请黑客来检查他们的安全系统,那么也算是犯法咯? 由此看来,现有的法律很难去限制黑客的发展。
那么,现在的黑客到底由谁来定义呢?现在,能够侵入到一个系统中并不一定就代表你是黑客;能够使用电脑来窃取信用卡信息或者比特币,也不能说明你是黑客;如果你是为俄罗斯政府,或者美国政府做事,给伊朗的核设施里植入一颗定时炸弹,更不能说明你是黑客。 真正的黑客,也许并不能照着字面意义来去理解,它无法被文字给限制住,也许恰如其分的解释,参照于法官 Potter Stewart』 在 1964 年对「猥琐」一词所做出的解释:什么是猥琐,一望便知。同理,黑客也是如此,它代表着的其实就是计算机行业内躁动不安的野性,永不停下的好奇心。而人类的未来,就维系于此处。 本文作者花满楼,文章首发于今日头条、微信:50度硅-面向上层精英的早午餐读物。未经直接授权禁止转载(标注出处也不可以),如需转载,请与微信号t2ipo001联系,并注明来意。 (编辑:网站开发网_安阳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