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开IP营销:小鲜肉到底能给电商带来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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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鲜肉”火是因为青春、清纯、可爱吧,对他们没有过多的了解,只是觉得养眼,但是没什么内涵,并不吸引我。“IP营销”、“明星营销”什么的都还好,娱乐大众,并不“感冒”。品牌找我欣赏的明星代言或玩娱乐营销,我看情况参与吧,一般都抵不过内心的懒惰…… 观点2:代言重点在产品,你没用过就代言? 我买东西看产品,跟明星没有关系,一般人应该都这样。我觉得明星代言应该从自身的定位出发,结合产品,重点是产品,尤其是护肤品洗发水之类。我不觉得他们有用过,然后就代言,为了钱么?
李易峰 姓名:喵咕叽 年龄:80后 地理位置:北京 爱好:看心情 喜欢的明星:二次元形象、声优和制作人,李安、姜文、斯坦利·库布里克、大岛渚、蒂姆·伯顿、李奥纳多·迪卡普里奥、蒂姆·罗斯、妮可·基德曼、新垣结衣。 平时去哪儿网购:亚马逊粉,也用猫和狗 平时去哪儿线下直采:家门口小卖部或超市 观点1:捧红“小鲜肉”的,是人对文化消费的心理需求。 我更倾向于欣赏职业素养好的明星;至于外表,同性的角度而言更多是一种对自己年轻时代的投射吧,如果是异性,也有比较单纯地审美需求吧。 “小鲜肉”只不过是当下的一种流行表述,任何时代的文娱产业都少不了这一元素,二十年前的小虎队、林志颖,包括大陆当年的陈宝国、唐国强也是TFBoys这个路数。娱乐既已形成产业,自然离不开要消费这些,所以捧红他们的,我觉得根本上说是人(女性为主)对文化消费的心理需求,至于红的程度和方式就要视文化产业的发展模式定了。 观点2:有人气的“小鲜肉”站台电影无可厚非。 看过《盗墓笔记》等井柏然和鹿晗的电影,觉得中国“小鲜肉”演技还需要成长,神木隆之介、本乡奏多的童星时期演戏也烂,长大后好很多。对“小鲜肉”的作品我倾向无所谓的态度,不会刻意看也不会躲,只是井柏然接的戏的剧本本身就很烂,无论谁演也改变不了垃圾片的本质。抛开电影本身烂,“小鲜肉”站台的方式无可厚非。 观点3:商品质量是娱乐营销的第一要务。 当下娱乐营销火更多是消费体验升级的体现,现在营销不同于往日之“推销”:推销员虽然西装革履,但是喋喋不休地给你讲他的产品好,仿佛你不掏钱就是罪——绝大多数人早已不吃这套。大IP、KOL的参与,更多是在生产内容,而非PUSH产品本身。 不过话说回来,虽然当下谁都不能抱着“酒香不怕巷子深”这种老黄历,但对产品来说“酒香”说到底是第一要务,否则营销再花哨,未免落得“哗众取宠”之嫌。
井柏然 姓名:飞飞 年龄:95后 地理位置:河南 爱好:足球、跑步 平时去哪儿网购:淘宝 平时去哪儿线下直采:超市、购物中心 观点1:“小鲜肉”没演技没唱功,靠刷脸搏存在感。 (编辑:网站开发网_安阳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




